大兴安岭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地委、地区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
机构信息
地区: 加格达奇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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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电话: 0457-2751088、0457-2751117
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地委、地区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县(市、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地区“诚信兴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及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以及企业投诉、投资服务,并加强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地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九)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政务大数据建设具体工作。

(十二)承担地委、地区行署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地委、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地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地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地区商务局应向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地区商务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2.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组织政务大数据建设具体工作。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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