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一、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
机构信息
地区: 林甸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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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 (0459)3323212,3321488
地址: 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花园街南二段 咨询电话
详细介绍

一、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3.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和经营行为。承担辖区产品(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产品(商品)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违法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承担辖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行为。

4.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诚信建设,惩戒失信行为。

5.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责任。

6.承担辖区“四品一械”(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7.负责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采集、运输许可;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8.承担辖区内酒类流通管理责任。

9.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责任。

10.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承担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及日化品质量日常监管,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11.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自愿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管、有机认证产品和无公害产品监管,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12.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3.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拍卖、合同违法行为。

14.承担辖区计量监管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加油(气)站等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5.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16.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17.负责全县市场监管有关的法规培训教育工作。

18.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县“诚信林甸”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承担县委、 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分工

1.张力刚:局长、党组副书记,负责全面行政工作。办公地点,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3321488。

2.冯建华: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党务工作,主管人事股、纪检监察室。办公地点,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 3317101

4.牛明春: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企业管理股、诚信林甸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标广告监管股、认证认可股、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包片负责城郊所、四合所。办公地点,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话 3313112

5.刘莉丹: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食品监管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股、酒类专卖局,包片负责城关所。办公地点,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 3313106

6.裴文芬: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野生药材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包片负责东兴所。办公地点,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 3313106

7.李兴亚:主任科员,协助牛明春副局长分管认证认可股、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和四合所。办公地点,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  3313112

8.信咏梅:副科级干部,分管标准计量股和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包片负责宏伟所。办公地点,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  3317059

9.刘海军:副科级干部,协助局长分管法制工作,主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大队、食品生产领域和乳制品工作,质量监管与稽查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主管全县辖区内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包片负责红旗所和鹤鸣湖所。办公地点,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 3313116

10.关福昌:副主任科员,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和特种设备检验所,包片负责花园所和四季青所。办公地点,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 33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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