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根据《大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新组建的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负责发展环境整治,营商环境监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企业和创业投诉,投资服务,流程再造、“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机构信息
地区: 萨尔图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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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 0459-6621788
地址: 大庆市政府后楼西门3楼4354室
详细介绍

 根据《大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新组建的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负责发展环境整治,营商环境监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企业和创业投诉,投资服务,流程再造、“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等工作,加挂市政务服务局牌子。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一、部门职能职责
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68号)和大庆市委办公室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暂行)的通知》(庆办字[2019]73号),文件,制定本目录。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市、县区、乡镇和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及办事网点建设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筹组织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县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市“诚信大庆”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统筹组织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负责“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对中省直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问题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九)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在投资服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商务局应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市商务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2、在政务大数据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市、县区、乡镇和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及办事网点建设及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政务服务大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融合共享,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建立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务服务大数据互通共享的协调配合机制,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提出在线平台的建设和政务服务大数据互通共享的需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按需求组织规划和建设。
二、领导班子成员
任柏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全面工作。
王大鹏,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监督、企业和创业投诉、投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分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监督科(市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投资项目促进科。
于雪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流程再造、“放管服”改革、局机关日常运行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政务大数据服务科)。
张铁楠,副调研员。协助任柏生局长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考核评价指导科。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财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放管服”改革协调科与其合署办公)。拟订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组织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重要文件起草、专题理论研究和统计分析。承担局内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损害营商环境督办案件处理合法性审查,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科(政务大数据服务科与其合署办公)。承担统筹组织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工作。制定全市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拟订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负责市、县区、乡镇和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及办事网点建设及管理工作。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县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诚信大庆”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监督科(市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负责对中省直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进行监督;负责对市县区各类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进行监督。负责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承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统计汇总、整理投诉举报的数据资料并负责档案管理,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提供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服务。
(六)投资项目促进监督科。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组织指导下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的招商引资项目督办工作。
(七)考核评价指导科。负责推进落实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拟订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大庆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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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大庆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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