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庐江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标签: | 庐江县,市场监督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551-82566631 |
地址: | 合肥市庐江县周瑜大道与越城路交汇处东 |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庐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6号)和《中共庐江县委、庐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庐发〔2019〕3号),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 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 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 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开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乡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九)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 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二)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 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 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五)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
(十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规范。
(十九)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开展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张胜生(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551-82566631;
孙卫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质量与认证、人事教育、效能建设、统一战线、人才、老干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和“一线为民服务”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效能办。联系白山、同大、盛桥、台创园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33;
倪友胜(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非公党建、法制建设、政策法规、营商环境、信用广告、市场秩序、网络交易、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监督检查、粮食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环保、文化旅游、道路交通、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党管武装、预防化解拖欠、保障农民工工资、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群团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信用与广告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市场秩序规范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工会、妇联、关工委。联系石头、金牛、郭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03;
杨洪(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知识产权、平安建设(综治、信访)、1234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竞争审查、价格监督检查、扫黑除恶、长三角一体化等工作。分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知识产权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执法监督与管理科(安全综合协调科)、价格监督检查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系泥河、罗河、乐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15;
邓小康(党组成员、食品安全局局长):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联系岗湾、庐城、东顾山、冶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26;
马明(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注册许可、商事制度改革、招商引资、互联网+政务服务、统计等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许可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移湖、汤池、万山、柯坦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61;
施家春(一级主任科员):负责财务装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报送、全面深化改革、内审与审计整改、民生、大建设、武装、双拥及退役军人事务、议案提案办理、史志档案、节能、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财务装备科、办公室。联系白湖、龙桥、矾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列席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联系电话:0551-82566610;
胡宗青(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标准化、计量管理、市场监督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分管标准计量科、市场监督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列席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联系电话:0551-82566588;
阳军(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分管个体民营企业协会。联系电话:0551-82566606;
盛昌平(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杨洪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系电话:0551-8256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