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
机构信息
地区: 高港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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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 0523-86905196
地址: 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8号
详细介绍

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且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约束机制。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且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工作部署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跨区域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统筹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承担反垄断相关工作。依据委托对全区范围内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及其影响进行调查和提出意见。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等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拟订全区质量发展工作规划,根据上级规定,按照有关程序,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发布全区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全区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或者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监督实施食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园区、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且负责考核评价。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并且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区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以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推进企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负责区级地方标准的计划、审查、编号和发布。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指导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并且组织实施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划,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全区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认证认可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市场和获证组织。负责全区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药品零售(不含连锁总部,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建立全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和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并且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且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商标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褒奖制度,促进商标品牌建设和专利转化运用。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指导、协调重要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七)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和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高港区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蒋加华同志:主持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联系稽查大队。

张越华同志:负责组织人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党务群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对外交流合作科)、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管服务中心。

刘平建同志:负责财务审计、质量监督、认证认可、招商引资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李  飞同志: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稽查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稽查大队,联系口岸分局。

田志明同志: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市场秩序、广告监管、行政审批事项协调、民营经济发展、文明城市创建、综治创建工作,分管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民营经济协会,联系刁铺分局。

朱  杰同志:负责政策法规、法治创建、标准、计量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标准计量科,联系大泗分局。

刘卫平同志:负责政务宣传、机关管理、应急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化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分管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永安洲分局。

童  丽同志:负责知识产权、商标品牌工作,分管知识产权科(商标品牌发展科)。

范  松同志:负责网络交易、合同监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食盐质量监管、保健食品、特殊食品监管,分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合同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联系胡庄分局。

同时,建立领导班子成员AB岗工作制度,AB岗设置如下:

蒋加华同志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由张越华同志主持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

张越华同志与范松同志互为AB岗;

刘平建同志与刘卫平同志互为AB岗;

李飞同志与朱杰同志互为AB岗;

田志明同志与童丽同志互为AB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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