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22日正式挂牌,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执法等职能划转到市场监管局。加挂宜章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一套工作机构、一套领...
机构信息
地区: 宜章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 ;
电话: 0735-3721389
地址: 郴州市宜章县文明北路11号
详细介绍

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22日正式挂牌,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执法等职能划转到市场监管局。加挂宜章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一套工作机构、一套领导班子。设20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事业机构、8个派出机构;在编在岗158人。

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保密、保卫、会务等日常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新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装备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承担局机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普法工作;负责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解释及答复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的法制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制定并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承担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许可、登记注册、评审、认证的受理、办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结果的公示及有关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跟踪、督促、审查市场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拟订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开展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四)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具体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委托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

(五)信用监督管理股。拟定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负责全县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职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拟定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七)广告监督管理股。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和广告监测工作。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质量标准化股。组织研究提高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参与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配合做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参与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拟订推进全县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监督全县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

(九)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食品安全协调股。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贵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含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日常监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二)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流通环节、消费环节食品日常监管。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核查。开展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公示抽样检验信息。

(十四)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拟订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地方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组织实施药品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依法承担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公示抽样检验信息。拟订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法定标准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依职权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有关监督检查。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六)计量认证股。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推动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及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并负责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机构在全县的认证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七)知识产权保护股。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负责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和业务指导。

(十八)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承担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调解消费争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调度、协调和处置等工作。

(十九)财务股。负责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编制、事业性收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人事股。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基层建设。负责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和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

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党对群团组织领导的有关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

(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另行明确。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检验中心,为县市场监管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检测检验工作。

(三)将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合并,整合有关公益服务职责,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为县市场监督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商品条码信息的相关服务工作;开展有关信息、技术、标准化的研究服务,向社会提供查询、咨询服务;承担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服务工作。

三、挂靠机构

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县消费者委员会秘书组,县消费者委员会秘书组挂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正股级公

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县消费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有关信息、咨询维权服务;协助县市场监管局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派出机构

按经济区域划分,设立玉溪城北、玉溪城南、梅田、黄沙、一六、岩泉、白石渡、里田8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名称为: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是: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玉溪城北监督管理所:管辖玉溪河以北及五岭镇沙坪片区;

2.玉溪城南监督管理所:管辖玉溪河以南及五岭镇太平里片区;

3.梅田监督管理所:管辖梅田镇、浆水乡;

4.黄沙监督管理所:管辖黄沙镇、迎春镇、长村乡、天塘镇东风片区;

5.一六监督管理所:管辖一六镇、天塘镇、莽山瑶族乡、笆篱镇;

6.岩泉监督管理所:管辖岩泉镇、栗源镇、关溪乡;

7.白石渡监督管理所:管辖白石渡镇、杨梅山镇;

8.里田监督管理所:管辖里田镇、赤石乡、瑶岗仙镇;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