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
机构信息
地区: 雨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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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中午12:00-13:00为午餐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555-2408555
地址: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科教大厦903室
详细介绍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市财政科技资金,研究提出资金分配使用意见建议。

(四)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统筹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做好省科技重大专项凝练申报工作。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六)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牵头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园区建设。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开展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协调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开展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九)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开发园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实科技人才相关政策。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组织申报科学技术奖、友谊奖。做好自然科学基金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一般性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其他培训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审核,由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安排。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规划与政策法规科。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和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和科技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应用基础研究,做好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科技奖励有关工作。

(三)资源配置与科技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承担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科技评估管理、科研诚信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预算相关工作。牵头开展省、市自主创新扶持政策兑现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劳资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四)高新技术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指导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相关领域市级创新基地建设和省级以上创新基地的申报、管理工作。

(五)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与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导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相关领域市级创新基地建设和省级以上创新基地的申报、管理工作。

(六)区域创新与基地建设科。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提出促进全市创新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统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级各类创新基地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等产业化环境建设。统筹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协同科技创新合作工作。负责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络协调工作,统筹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七)引进国外智力与对外科技合作科(外国专家服务科)。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协调指导全市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引进外国专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高层次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八)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局长 王焰

四、办公地点

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科教大厦903室。

五、联系方式

0555-2408555(办公电话),0555-2408550(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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