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
机构信息
地区: 雄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6月1日至8月31日 2:30-5:30)
电话: 0312-5837773 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0312-8012366;税收违法行为举报:0312-5837925;税务干部违纪举报:0312-5837901
地址: 河北省容城县奥威路55号;邮编:071700
详细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和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稽查局

主要职能: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集中管理涉税违法检举;集中接收上级机关交办,所辖各县局提请或移送和其他单位移交的各类案源;牵头与相关业务科室就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理解和适用进行衔接;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承担上级交办案件、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或组织查处。

稽查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领导信息

李 军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尹立信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赵立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白志武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房凯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高永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网上办事大厅)

(查看详细信息)
雄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雄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查看详细信息)
雄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

雄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

(查看详细信息)
雄县税务局

雄县税务局

(查看详细信息)
容城县税务局

容城县税务局

(查看详细信息)
安新县税务局

安新县税务局

(查看详细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