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内丘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9月-次年5月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6月-8月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9-6861433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扁鹊大道238号 |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我县新成立六个税务派出机构,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大孟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金店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柳林税务分局。现就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办公,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内丘县扁鹊大道250号
邮政编码:054200
二、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办公。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内丘县胜利西路10号
邮政编码:054200
三、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大孟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办公。负责对大孟镇、官庄镇、东庞矿区一般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内丘县大孟镇矿京西路路南
邮政编码:054200
四、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金店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办公。负责对工业园区、金店镇一般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内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政编码:054200
五、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办公。负责对内丘镇、五郭店乡一般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内丘县胜利西路10号
邮政编码:054200
六、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柳林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办公。负责对柳林镇、獐么乡、南赛乡、侯家庄乡一般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内丘县柳林镇政府东邻
邮政编码:054200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内丘县税务局,共设6个派出机构,具体如下: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主要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另设4个税务分局,分别为:城区税务分局、大孟税务分局、金店税务分局、柳林税务分局。承担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上述机构级别为副科级。
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