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报经批准后予以实施,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申报和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计划、实施管理以及项目融资和筹资管理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和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关工作。
(五)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路政、水路运输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六)承担交通战备职责。提出全县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拟定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协调国防运输;承担县内军事行政交通运输保障、组织国防交通队伍保障工作;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公路养护、路政执法、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
(八)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船员培训考核,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
(十)组织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交通科技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责调整情况。
将县人防办的交通战备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将县农业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将县交通运输局所属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机关。
(十四)职能转变。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衔接机制。优化交通服务方式,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强化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配合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
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包括榕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榕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榕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榕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榕江县交通运输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观、规章和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二)行使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港政、航政、公路路政等方面的行政监督检査、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以及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三)负责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査,制止、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四)负责本辖区涉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五)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榕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为榕江县交通运输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渡口、码头的建设、管护等相关服务;负责对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农村公路损毁的抢修、恢复和桥梁加固等技术指导;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况变化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水上交通设施)的统计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榕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为榕江县交通运输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客运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等行业服务工作,维护道路交通运输业平等竞争秩序。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55-8221106 传真号码 0855-8065710 ,受理投诉电话 12345、0855-8065710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迎宾大道29号(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 556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榕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辖区涉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榕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渡口、码头的建设、管护等相关服务;负责对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农村公路损毁的抢修、恢复和桥梁加固等技术指导;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况变化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榕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客运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等行业服务工作,维护道路交通运输业平等竞争秩序。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榕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股(资金规划管理股)负责行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日常事务;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全县交通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