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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活动,承担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文化体育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
体育广电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 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九)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广电 旅游产业发展。
(十)统筹推进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的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经营行业进行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
(十二)负责本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承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协调推动地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承担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广播电视建设。
(十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 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十六)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 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七)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 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八)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按行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 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等有关工作。
(十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省、市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责调整情况:将原县旅游局的职责划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咨询电话:0857-8222293 , 8223148
办公地址:贵州省毕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823办公室 ,邮政编码:5517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
威宁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通讯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凤山大道邮政编码:5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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