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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二)承担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职责,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及互联互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化应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三)拟订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工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相关企业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做好工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申报中央及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在权限内审批、备案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建设并按规定承担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有关设备招标工作。
(六)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县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省、市、县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工作。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原材料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原材料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负责督促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八)组织实施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九)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绿色发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按程序审批后监督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十一)推进全县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二)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领域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全县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七)指导协调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申报工作;归口管理争取境外无偿援助工作。
(十九)负责指导全县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负责组织全县商务系统人才培训工作。
(二十)拟订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措施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二十一)负责全县科学数据汇聚、管理、应用和共享开放;编制县级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二)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开展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工作。
(二十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人才教育有关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四)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咨询电话:0857-8222302,传真号码:0857-8229253
办公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13楼 , 邮政编码:5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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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威宁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地 址(通讯地址):威宁自治县五里岗街道办事处智慧威宁大数据中心邮 编:5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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