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社区及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社区及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财务、资产管理、考核考评、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党建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统筹做好村(社区)以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 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人民武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 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村(社区)戒毒及人员调解等工作;统筹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多网合一”建设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 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医疗保障、劳动保障、优生优育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辖区内科技、文化体 育、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及非遗保护利用等工作,协调指导村(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医疗保障等直接面向群众 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咨询,发布有关公 开信息;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本辖区拥军优属 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收集、优抚帮扶等 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 民服务等,做好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村(社区)开展各类党 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 便民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 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 保护、乡村振兴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 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 火、林业技能推广、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 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 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承担“12345”、网格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 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综合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金沙县岚头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咨询电话:0857-7228676 投诉电话:0857-7226817, 政务服务热线:0851-12345
办公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朗月国际广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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