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执行党委、人大的决议、决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
2.领导所属行政机构及事业单位全力推进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区城经济可持续发展。
3.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单位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
4.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审批投资项目。
5.制定辖区经济建设和乡村振兴、旅游发展等规划,管理辖区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审计、安全生产、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等行政工作,领导和协助管理上级部门派驻本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保护国有资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本辖区的建议、提案等事项。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财务、资产管理、考核考评、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党建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统筹做好村(社区)以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人民武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村(社区)戒毒及人员调解等工作;统筹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多网合一”建设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医疗保障、劳动保障、优生优育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辖区内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及非遗保护利用等工作,协调指导村(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医疗保障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本辖区拥军优属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收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村(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承担“12345”、网格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乡村振兴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综合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自然资源所: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村镇规划等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初始登记的资料收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及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人大办: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联系工作;负责人大各类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监督等工作。
武装部: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负责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团 委:负责研究和指导本镇各级团组织的建设,抓好本镇团员青年的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基层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工作。
妇 联:负责维护妇女儿童服务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
派出所:负责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全镇人口户籍管理等工作。
司法所:负责全镇民间纠纷调解,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日常医疗服务、疾病预防和村卫生室、个体医务室的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
咨询电话:0857-7228676 投诉电话:0857-7226817, 政务服务热线:0851-12345
办公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朗月国际广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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