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烤烟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开展农业交流合作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原县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统筹协调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指导、服务、调度和监管,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金沙县原教育科技局的组织贯彻实施的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共计21个中心、站所,其中包括8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畜牧水产股、农业农机股、计划财务股、乡村振兴股、乡村产业股、督查检查股),5个副科级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金沙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金沙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金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金沙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8个中心及站所(金沙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金沙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金沙县农作物保护中心、金沙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金沙县水产技术推广站、金沙县农机技术推广站、金沙县农业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站、金沙县农业经营管理站)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文字综合、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负责目标考核、绩效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公产和后勤服务工作。新闻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离)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乡土人才评审推荐等工作。负责公务员、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措施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建议,统筹调度农业(包括种植、养殖、水产)项目,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指导、服务、督促、调度和监管。牵头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贯彻执行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制度。负责本局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劳动工资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组织开展“三农” 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建议。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和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相关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答复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答复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农业农村执法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乡村振兴股。贯彻执行乡村振兴帮扶政策。承担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负责组织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负责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负责组织对存在返贫风险人群的研判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数据统计、监测、分析,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推进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厕所革命,指导村庄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工作。负责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公共服务体建设系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承担组织东西部协作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工作。
(五)农业农机股。拟订农业发展和农业机械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肥料和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负责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农产品产地环境、农村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清洁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工作。负责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和新增耕地质量鉴定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品牌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等工作。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遗传资源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和抗灾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拨工作。负责指导农业对外交流合作、贸易促进、援外项目实施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资源区划、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负责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及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工作。负责种植业保险工作。
(六)乡村产业股。拟订乡村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体闲农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统筹粮油、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烤烟、蚕桑等经济作物产业布局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负责指导农业品牌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农业产业项目谋划包装建设调度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创业工作。负责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和发布农情信息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品牌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
(七)畜牧水产股。贯彻执行畜牧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负责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水生野生动植物、渔业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政管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养殖业生产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养殖业保险工作。
(八)督查检查股。负责推动“三农”重大规划和政策落实,及督查考核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估及有关工作。负责督促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消防安全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信访维稳、舆情处置。负责巡视巡察和审计检查问题整改,落实重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857-7228676 投诉电话:0857-7226817, 政务服务热线:0851-12345
办公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朗月国际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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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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