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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政府各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承担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涉及的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县司法局。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承担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指导、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党的建设、扶贫开发、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本系统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责调整
1.将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司法局。
2.将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司法局,不再保留设在县司法局的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7-7228676 投诉电话:0857-7226817, 政务服务热线:0851-12345
办公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朗月国际广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咨询电话:(0857)8237061
办公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原毕节市公安局大楼)毕节市司法局3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5517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金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金沙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审查、立案工作。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
金沙县司法局行政应诉股承担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
金沙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法治督察股)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金沙县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股(法治调研股)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工作、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审查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合同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金沙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承担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金沙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承担贯彻落实上级及制定县级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
金沙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承担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承担公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
金沙县司法局律师工作股指导、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指导全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工作。
金沙县司法局政工科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评比表彰工作。承担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全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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