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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南路1号(原洪南大酒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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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拟订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的相关工作办法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自
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牵头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依法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要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订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国家、省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拟订并实施相关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开展自然资源对外交流合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涉外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十五)根据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地方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孙小井 党组书记、局长,联系电话:0857-8255968。
办公室: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1。
联系电话:0857-8250406。
传真:0857-8253706。
邮 箱:bjszrzyhghj@163.com
咨询电话:0851-86830356 ,传真号码:86810713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 编政编码:5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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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毕节高新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承担毕节高新区核心区内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性工作。
毕节市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承担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的事务性工作,做好地灾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研究;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技术服务工作;
毕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城乡规划设计相关技术任务,开展城乡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以及工程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作;
毕节市地理信息中心(毕节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推进行业科技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科技信息交流等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信息中心的指导。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保密、机要、文书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舆情应对、督查考核、后勤保障、制度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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