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没有完全独立的“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其政务服务事项同样整合到了贵州省统一的“贵州政务服务网”平台上办理。
以下是线上办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业务的步骤:
访问贵州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guizhou.gov.cn/
切换区域到毕节市:
切换部门到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查找工信领域具体事项:
在线办理:
重要提示和补充信息:
xxx.bijie.gov.cn。官网的通知公告里通常会包含办事指南和指向贵州政务服务网具体事项办理页面的链接。
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传真号码:0857-8229253
邮政编码:551700
电子邮箱:bjsgyhxxhj@163.com
通讯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3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事事项列表
1、企业清洁生产咨询服务
2、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3、对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超出生产许可的品种、产量进行生产、销售。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的包装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向没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民
4、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5、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6、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又拒不改正的处罚
7、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8、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9、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10、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
11、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12、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处罚
13、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14、对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或者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证据,隐瞒事实真相的处罚
15、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处罚
16、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7、大宗原材料供给和价格
18、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
19、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奖励资金申报
20、毕节市八大工业产业领域企业注册奖励申报
21、省级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
22、新投产项目和技改投产项目奖励
23、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
24、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入库奖励
25、强化工业招商引资扩大增量
26、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27、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创建
28、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29、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
30、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申报
31、“小巨人”奖励
32、国家级中小服务平台奖励
33、省级中小服务平台奖励
34、支持中小企业普及应用数字技术
35、支持工业企业按照智能制造国家标准打造数字产线、无人车间、智能工厂、灯塔工厂
36、牵头、参与起草编制数字化转型领域国际、国家、团体标准奖励
37、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
38、矿产、轻工、新材料、航天航空等产业领域数字化创新平台建设补助
39、获批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奖励
40、列入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名单的奖励
41、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42、 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及奖励项目
4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