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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 统计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督促指导全县范围内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外地驻县单位、市级机构及单位,下同)统计方法制度及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的统计基础工作。
(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组织领导并实施全县范围内各项统计调查和周期性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经常性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各项统计调查报表制度。
(三)搜集、整理、汇总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管理全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活动;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制定全县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监督检查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的实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统计执法职责。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统计综合资料;完成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组织领导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技术成果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职称考试评聘工作。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贯彻执行各项统计数据库标准,规范统计数据网络。
(八)统筹管理全县的中央、省、市、县统计专项经费。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职责。
(十)将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机关。涉及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二)紫云自治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851-35233186
电子邮箱:zyxtjj@126.com
通讯地址:紫云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统计局
邮政编码:550800
咨询电话:0851-33222409、0851-33222622 传真 0851-33222622 ,举报电话:0851-33320702
办公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武当山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安顺市经济综合服务中心二十楼A、B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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