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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网上办事大厅
办事大厅 基本信息 办理说明 办事机构 中介机构 专业顾问

贵州省司法厅的网上政务服务主要通过以下核心平台提供,其业务具有鲜明的法律专业性和管理特性:

  1. 贵州政务服务网 (全省统一平台 - 核心入口):

    • 网址:‌ `
    • 这是办理贵州省司法厅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最主要、最权威的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绝大多数行政审批、备案、审核转报等事项都在这里集中受理和流转。
    • 如何找到司法厅事项:
      • 方式一:按部门查找。
        • 在贵州政务服务网首页,找到 ‌“省级部门”‌ 或类似的分类。
        • 在省级部门列表中找到 ‌“贵州省司法厅”‌ 并点击。
        • 进入省司法厅的专属页面,即可看到该部门提供的‌所有可在线办理或申请的事项列表‌(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审核转报等)。
      • 方式二:直接搜索事项名称。
        • 在贵州政务服务网首页顶部的搜索框中,直接输入您想办理的具体业务名称关键词(例如:“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公证员执业审核转报”、“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司法鉴定人登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法律援助审批”、“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公证办理指引”等)。
        • 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对应的、由“贵州省司法厅”提供的事项。
  2. 贵州省司法厅官方网站 (信息发布、专业系统入口 & 辅助):

    • 网址:‌ `
    • 功能:
      • 政务公开:‌ 发布司法行政领域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人事财务信息等。
      • 网上服务 / 政务服务 (关键链接与入口):
        • 官网首页设有 ‌“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办事大厅”‌ 或类似栏目(通常在导航栏顶部或显著位置)。
        • 点击这些栏目,绝大多数情况下会直接跳转到上述“贵州政务服务网”上贵州省司法厅的专属页面或其事项列表。‌ 这是官网最主要的办事引导。
        • 提供重要专业系统入口 (官网核心价值):
          • 律师相关系统:‌ 链接或指引到 ‌“贵州省律师综合管理系统”‌(律师、律所执业申请、变更、年检等核心业务的实际在线办理平台,通常通过政务网跳转或需专门登录)。
          • 司法鉴定相关系统:‌ 链接或指引到 ‌“贵州省司法鉴定管理系统”‌(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延续、变更等业务的实际办理平台)。
          • 法律职业资格:‌ 链接到 ‌“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 或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申请系统(如法考报名系统、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这是全国统一平台,省厅负责资格审核等环节)。
          • 公证在线申办/预约:‌ 链接或指引到 ‌“贵州省公证业务在线申办平台”‌ 或各公证处自有系统(部分公证处支持在线预约或简单公证事项申办)。
          • 法律援助:‌ 链接或指引到 ‌“贵州法律服务网(12348贵州法网)”‌ 或线下申请渠道(线上申请功能可能整合在法网或政务网)。
          • 仲裁:‌ 提供贵州省内仲裁委员会的联系方式或官网链接(仲裁业务主要在仲裁委办理)。
      • 办事指南与下载中心:‌ 提供详细的事项办理条件、材料清单、流程说明以及申请表格、材料模板的下载(部分表格也可在政务服务网事项详情页下载)。
      • 查询服务:‌ 提供律师事务所/律师查询、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查询、公证机构查询、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查询等入口(链接到相关公示系统或平台)。
      • 互动交流/咨询:‌ 提供政策咨询、投诉建议渠道(在线留言、电话、邮箱等)。

在贵州省司法厅网上办事大厅(主要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和专业系统)可以办理哪些常见业务?

涵盖的业务主要围绕法律服务、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人员及机构管理:

  • 律师管理:
    • 律师执业许可(首次申请、重新申请、变更执业机构、注销)。
    • 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含分所)、变更、注销。
    • 律师执业证补发、换发。
    • 律师、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通常通过律师综合管理系统)。
  • 公证管理:
    • 公证员执业审核转报(初审后报司法部核准)。
    • 公证机构设立审批(省级权限)。
    • 公证业务办理 (部分):‌ 在线预约、部分公证事项(如简单的涉外公证)的在线申请指引或材料预审(具体取决于公证处信息化水平,入口可能在贵州法网、公证处官网或政务网)。
  • 司法鉴定管理: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设立、变更、延续、注销)。
    • 司法鉴定人登记(执业、变更、延续、注销)。
    •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年度执业考核(通过司法鉴定管理系统)。
  • 基层法律服务管理: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核准、变更、注销)。
    •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核准。
  • 法律职业资格: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全国平台):‌ 通过司法部报名系统进行。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审核):‌ 通过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贵州省司法厅进行现场审核及资格授予等环节(政务网或官网提供指引)。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通常在资格管理系统或线下办理)。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申请咨询、指引(通过12348贵州法网或电话)。
    • 部分区域可能支持在线法律援助申请预审或预约(功能在12348法网或政务服务网集成)。
  • 仲裁机构管理:
    • 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省级审核)。
  • 其他行政审批/备案:
    • 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许可初审等。

使用流程 (核心路径):

  1. 明确业务类型:‌ 确定您要办理的具体业务(是律师执业申请?公证预约?法考资格申请?还是查询信息?)。
  2. 访问主平台或专业系统:
    • 通用行政审批/许可类 (律师、律所、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仲裁委设立等):‌ 首选通过 ‌贵州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guizhou.gov.cn/)‌ 找到对应的“贵州省司法厅”事项入口。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 ‌必须访问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统一报名/资格管理系统‌ (链接通常在贵州省司法厅官网“法律职业资格”栏目提供)。
    • 公证预约/简单在线申办:‌ 访问 ‌“贵州省公证业务在线申办平台”‌ (链接通常在贵州省司法厅官网或各公证处官网) 或直接在政务网搜索相关公证服务。
    • 法律援助申请指引/咨询:‌ 访问 ‌“贵州法律服务网 (12348贵州法网)”‌ (https://guizhou.12348.gov.cn/) 或拨打12348热线。
    • 信息查询 (律师、律所、鉴定机构/人、公证处等):‌ 访问贵州省司法厅官网提供的 ‌查询服务平台入口‌ 或直接访问 ‌“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司法鉴定名录网”‌ 等。
  3. 仔细研读办事指南 (至关重要!)‌: 无论通过哪个入口办理,找到具体事项后,‌务必逐字逐句仔细阅读“办事指南”‌。司法行政业务专业性强、要求严格,指南包含:
    • 受理条件:‌ 法定资格要求非常明确且严格(如学历、实习经历、考试通过等)。
    • 申请材料清单:‌ 所需材料的名称、份数、形式(原件/复印件、是否需要盖章、是否需要公证/认证)、具体要求(如照片规格、证件有效期)‌极其详尽且不容出错‌。务必下载使用官方模板。
    • 办理流程:‌ 线上提交、受理、审查(可能需要补充材料、现场核验、专家评审)、决定、送达等步骤。
    •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
    •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如律师、律所、鉴定机构登记费等)。
    • 办理地点/方式:‌ 区分:
      • 全程网办 (较少):‌ 部分业务流程可能支持。
      • 线上预审/申请 + 现场提交原件核验/领证 (最常见):‌ 如律师执业许可、司法鉴定登记等。需线上提交材料预审,通过后按通知携带所有‌原件‌到指定地点(通常是省司法厅政务窗口或相关处室)办理后续手续。
      • 在线预约 + 现场办理:‌ 如部分公证预约。
      • 审核转报:‌ 如公证员执业初审,省厅审核后上报司法部。
    • 咨询电话:‌ ‌极其重要!‌ 办理该事项的具体业务处室联系电话(如律师工作处、公证工作处、司法鉴定管理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强烈建议在准备材料前或遇到任何疑问时,务必先打电话咨询确认!
  4. 准备材料:‌ ‌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准备齐全、规范、真实的所有申请材料。特别注意材料的时效性、签名盖章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公证/认证(尤其是涉外业务)。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推荐PDF格式)。
  5. 在线操作:
    • 政务网事项:‌ 登录个人/法人账号 -> 在线填写表单 -> 上传电子材料 -> 提交申请 -> 等待审核(预审)反馈。
    • 专业系统事项 (如律师/鉴定系统):‌ 通常需要‌先注册‌该系统账号(可能与政务网账号不同),登录后按系统指引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 预约事项:‌ 登录对应系统或平台选择时间、地点、填写基本信息完成预约。
  6. 跟进与现场环节:
    • 随时登录系统或政务网“我的办件”查看进度和状态(待补正、受理中、审核中、需现场核验等)。
    • 密切关注短信、电话或平台消息通知‌,按要求进行材料补正或按预约/通知时间前往现场提交材料原件、核验身份、参加面谈或领取结果。
  7. 获取结果:‌ 结果可能是电子证照(逐步推广)、邮寄送达的证书/批文,或现场领取。

重要提示与注意事项:

  • 专业性强,要求严格:‌ 司法行政业务涉及法律职业准入和管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申请人资质要求极高‌。任何材料缺失、错误或不规范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或延误。
  • 原件核验普遍:‌ 绝大多数重要的许可、登记类业务(律师、律所、司法鉴定等)‌都需要在线上申请/预审通过后,携带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到贵州省司法厅政务窗口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验‌。无法全程网办。
  • 区分办理层级:‌ 部分业务(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初审、法律援助审批等)的实际办理权限在市(州)司法局。务必看清办事指南中的“实施主体”和“办理层级”。
  • 法律职业资格核心在司法部平台:‌ ‌报名考试、资格申请、证书补换发‌的核心操作都在‌司法部国家统一平台‌进行。贵州省司法厅负责本考区的考务组织、资格申请现场审核、证书发放等环节。密切关注司法部公告和省厅通知。
  • 咨询至关重要:‌ ‌由于业务的复杂性和高要求,在准备材料前、填报过程中或遇到任何疑问时,务必拨打办事指南中提供的省级业务处室咨询电话进行确认‌。这能显著提高效率,避免无效劳动。
  • 时效性关键:‌ 注意各类申请的时间窗口(如法考报名时间、资格申请时间、年检时间),逾期可能不予受理。
  • 认准官方平台:‌ 只使用 ‌贵州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guizhou.gov.cn/)‌、 ‌贵州省司法厅官网 (https://sft.guizhou.gov.cn/)‌ 以及官网明确链接的 ‌司法部平台、12348贵州法网、律师/鉴定管理系统、公证在线平台‌ 等官方渠道。警惕非官方代办或虚假网站。
  • 关注官网通知:‌ 政策、业务流程和要求可能调整,请定期关注贵州省司法厅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公告。

总结:

办理贵州省司法厅相关业务,‌核心网上入口是贵州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guizhou.gov.cn/) 上的“贵州省司法厅”部门专页‌,用于大多数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的申请入口。‌省司法厅官网 (https://sft.guizhou.gov.cn/)‌ 是信息总汇、专业系统入口导航和办事指南库。‌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业务的核心操作平台在司法部。

成功的关键在于:

  1. 精准找到对应事项的官方入口(政务网、专业系统或司法部平台)。
  2. 极其仔细地研读并严格遵守“办事指南”的每项要求。
  3. 提前、主动拨打官方咨询电话进行沟通确认。
  4. 严格按照要求准备齐全、规范、真实的材料(特别注意原件核验环节)。
  5. 密切关注办理进度和官方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

部门简称:省司法厅

负责人:余敏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社区花溪大道北段262号万科翡翠滨江A1号楼19~24层

门户网址:http://sft.guizhou.gov.cn/

办公电话:0851-85558448,0851-85821038(传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851-85821038

电子邮箱:gzssft@sina.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社区花溪大道北段262号万科翡翠滨江A1号楼19~24层

邮政编码:550007

乘车路线:19路、239路、41路、50路、52路、688路、75路、82路、B292路、B9路、K35路在新发装饰市场站下车,

贵州省司法厅办事事项列表
1、律师执业(工作)证更换
2、律师执业(工作)证补发
3、公证员执业证更换
4、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更换
5、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补发
6、司法鉴定许可证更换
7、司法鉴定许可证补发
8、律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证更换
9、律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证补发
10、公证机构设立申请审核
11、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
12、公证机构变更登记
13、公证机构执业证更换
14、公证机构执业证补发
15、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16、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审核
17、公证员提请免职审核
18、律师事务所事项变更
19、律师工作证申请审核
20、律师执业(工作)证注销
21、公证员执业证补发
22、个人法律援助申请指引
23、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24、司法鉴定机构及分支机构事项变更
25、仲裁委员会设立、注销登记
26、对司法鉴定人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行为的处罚
27、对司法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尚不构成犯罪行为的处罚
28、对司法鉴定人未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行为的处罚
29、对司法鉴定机构经司法行政部门检查不合格,继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行为的处罚
30、对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委托的处罚
31、对司法鉴定人不按规定或者约定时限作出鉴定意见,并制作鉴定文书行为的处罚
32、对司法鉴定人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行为的处罚
33、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违反《公证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情形的处罚
34、对司法鉴定人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或执业类别执业行为的处罚
35、对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或者司法鉴定许可证,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行为的处罚
36、对司法鉴定人经司法行政部门检查不合格,继续执业行为的处罚
37、对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转委托的行为的处罚
38、对司法鉴定机构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行为的处罚
39、对司法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行为的处罚
40、对司法鉴定机构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行为的处罚
41、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42、对司法鉴定机构未经依法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行为的处罚
43、对司法鉴定人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的处罚
44、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反《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第五十一条等情形的处罚
45、对司法鉴定机构超出核定业务范围,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行为的处罚
46、对司法鉴定人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行为的处罚
47、对司法鉴定人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行为的处罚
48、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拒绝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处罚
49、对法律援助人员收取受援人及其亲属的钱、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处罚
50、对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行为的处罚
51、对司法鉴定人不执行行业技术规范行为的处罚
52、对司法鉴定机构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的处罚
53、对司法鉴定机构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司法鉴定业务的处罚
54、对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办案人个人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的行为的处罚
55、对司法鉴定机构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56、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57、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58、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59、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变更许可
60、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
6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62、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变更许可
63、公证员执业许可
64、司法鉴定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65、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66、仲裁委员会设立、注销登记


机构:贵州省司法厅

电话:0851-85558448,0851-85821038(传真)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社区花溪大道北段262号万科翡翠滨江A1号楼19~2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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