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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 政治建设方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优化协调高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决策部署。
(二)组织工作方面。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负责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理论研究;抓好全局民警辅警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为公安工作培养干部和人才。
(三)干部工作方面。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落实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关岭公安局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组一起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推动和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各项要求,加强、指导关岭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四)法制建设工作方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律,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指导、监督、检查关岭自治县公安各部门工作,推进平安关岭、法治关岭建设。
(五)维护政治安全和国家安全工作方面。一是掌握影响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况,分析形势,拟订对策,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强化信息搜集,及时上报重大敏感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报告有关情况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二是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负责掌握、研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活动动态,提出工作对策;负责组织、指导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渗透破坏活动开展侦察处置工作;负责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活动的登记管理工作。
(六)侦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方面。一是组织指导全局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案件的侦办工作,组织协调经济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扫黑除恶的侦办工作。二是组织、指导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开展大数据安全监管保护和执法监督,督促检查指导有关单位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做好网络安全执法监督工作。三是组织、指导、协调对拐卖妇女儿童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解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涉及外省市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侦查和解救工作。
(七)社会治安管控工作方面。一是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二是指挥、协调公安特(巡)警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及跨区域执行任务。三是掌握全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动态;指导、协调打击全县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机制;参与生态环境及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等。四是负责指导全局开展旅游警务工作,服务全域旅游发展;制定应对、防范景区恐怖袭击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措施和预案;指导或直接查处重大侵犯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
(八)禁毒工作方面。指导、监督开展禁毒工作。侦办重大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制毒品和禁种毒品原植物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禁毒对策研究,制定全县禁毒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禁毒办完成工作任务。
(九)出入境和移民管理方面。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移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入境管理,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协调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管理服务。负责组织执行全县公安机关因公出国(境)任务等。
(十)执行刑罚、留置和监管场所管理方面。一是指导、监督派出所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并承办未成年人收容教养报批工作。
二是承担县监委商请县公安局依法协助实施留置措施的事项;支持配合县监委机关实施留置措施工作;对监委委托的留置场所进行指导和履行好管理等职责任务。
(十一)道路交通管理方面。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关岭境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十二)反恐工作方面。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调查、侦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
(十三)情报、信息工作方面。负责开展公安情报信息的专业研判和综合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相关业务警种开展情报信息专业分析研判工作。组织、指导全局重大信息的对外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负责警务公开工作。
(十四)公安科技建设和警务保障工作方面。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通信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开展公安司法鉴定工作。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五)其他方面。领导、组织本县辖区范围内铁道、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罗成
邮箱:glgaj123@163.com
咨询电话:0851-33501110
办公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54号 , 邮编 56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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