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国家、省、市、区健康资源配置规划,编制我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创建活动。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的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和执法体系。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行政审批和监管,牵头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
(七)依法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管,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行为监管,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九)指导推动地方卫生健康工作和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提出加强全区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十四)贯彻实施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拟定和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管理中医药工作。
(十五)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卫健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责调整
1.将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区卫生健康局。
2.将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卫生健康局。
3.将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划入区医疗保障局。
4.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区卫生健康局。
(十八)职能转变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西秀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措施,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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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重要文稿起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及工、青、妇、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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