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知识产权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贯彻落实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规划、协调特区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工作,帮扶微型企业发展,为微型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指导服务工作。
(四)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五)按权限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按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经营和相关无证经营行为。指导六枝特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执行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特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公正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承担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
(十六)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七)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牵头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及专利产品市场监管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专利管理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促进专利信息传播和利用。
(十八)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管理工作。
(十九)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
(二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导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十一)承办特区党委、特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