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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全县交通运输业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其他交通运输和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地方交通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权限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管理;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协调配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关工作。
(三)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按照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及汽车站场建设、维护、技术、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负责权限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和行政确认,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渡口(码头)工程建设,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业、城市客运、路政、水路运输和地方航道行政管理、权限内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工作; 培育和管理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权限内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以及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 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培训。
(六)按管理权限负责公路、水路的运行监测,协调和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车辆(船舶)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完成指令性运输任务。
(七)负责权限内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危化品运输、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船员培训考核、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按规定参与行业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九)承担交通战备职责。提出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协调国防运输;承担县内军事行动交通运输保障,指导督促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
(十)统筹做好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政、公交客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查处跨区(市、县)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重大案件;负责受理涉及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案件的信访、举报和投诉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系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为全县邮政业安全提供服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平安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承担全县邮政业与相关部门联合安全监管机制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协调调度工作;承担全县邮政业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邮政业安全信息系统管理运行和业务推广工作;按要求做好全县邮政业投诉、申诉工作,对行业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全县邮政业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做好禁毒、反恐、扫黄打非、打击侵权假冒等专项工作;按要求做好全县邮政业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调度、协调疏导、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承担有关应急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十二)提升交通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推广交通科技新技术、新产品,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责调整。
1.将原县农牧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2.将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
(十六)职能转变。
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街接机制。优化交通服务方式,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强化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邮政等部门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改、邮政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作为船舶检验实施主体,行使渔船的检验及检验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作为渔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主体,继续行使渔船登记、作业、进出渔港及船员的监督管理。渔船在航道的航行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管理。
务川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承担有关督查、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初始信访、机关维稳、扶贫开发、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临时性重要任务和阶段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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