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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国家、省、遵义市卫生健康规划,编制我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综合监管,负责传染病防治综合监管,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及形势分析,研究并提出促进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提出加强全市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十四)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措施;草拟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执行行业标准;指导、督促基层中医药规划及发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监督中医医疗服务管理,指导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民族民间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协助推动中药产业发展。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赤水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责调整。1.将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龄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卫生健康局。2.将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市卫生健康局。
(十八)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赤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发展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中国“长寿之乡”日常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执行相关法规和政策及行业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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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卫生健康局规划信息财务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组织本机关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 组织本机关预算编制、 预算执行、 预算监督和决算工作; 牵头完成专项资金下达、资金绩效评价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赤水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体制改革股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医疗技术应用、 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 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与监督实施, 承担推进护理、 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赤水市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股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 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
赤水市卫生健康局法规与综合监督管理股负责统筹本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负责职责规范内的学校卫生、 公共场所卫生、 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综合监管,
赤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 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赤水市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老龄和健康股承担全员人口信息采集、 数据质量控制、 人口监测预警及形势分析工作, 研究并提出促进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 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赤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承担文电、 会务、 机要、档案、 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 承担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和调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 政务公开、 效能建设、 政务信息、 保密、 建议提案办理、 综合协调;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