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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51-279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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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567 邮政编码:563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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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党工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第一条为规范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遵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新蒲新区、遵义综合保税区、新蒲经开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是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机构,为正科级,加挂遵义市新蒲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区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党工委关于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大数据发展、国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承担新蒲新区党工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四)承担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组织拟定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参与研究拟订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统筹组织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相关工作。

(六)承担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和审核评估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及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专项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第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专项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第三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结合部门职责,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八)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执行级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其他地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级有关工作职责。

()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研究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指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十)执行国家、省、市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区级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区级粮食和重要物资的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根据全区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管理区级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石油及天然气、救灾物资等储备;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牵头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命令等;研究制定全区国动工作有关政策和制度;牵头编制全区国动建设管理、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方案等;牵头落实区国动委联合办统筹协调、督导落实联动机制;牵头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维护管理、成果推广、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指导重要目标落实防护要求和疏散地域建设,协调做好军事设施保护,统筹协调新区范围内火箭残骸落区安全防护和回收等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级关于大数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落实全区大数据、数字经济建设规划。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本级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工作;协调推动全区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进大数据领域科技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和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本级大数据领域项目建设的建议,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资金;负责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

(十五)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职责调整

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机关。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农林水务局的职责分工:区农林水务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2.与区商务局的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具体组织新区冻猪肉储备和轮换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根据市场供应等情况牵头组织冻猪肉投放工作。

3.与区应急管理局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委托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应急救灾物资调出。

4.与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综合性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工业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做好上报省和国家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工作。上报国家和省、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上报前征求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意见。上报国家和省能源局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明确规定由投资主管部门申报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联合审核上报,其余由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审核上报。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行业管理、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除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及电子信息制造业外的相关大数据融合工作。

5.与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6.区党工委宣传统战部(网信办)有关职责分工。 区党工委宣传统战部(网信办)负责指导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化工作,制定政务数据安全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政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统筹协调推进重要数据使用共享。

(十)职责调整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地方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地方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地方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第四条 区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承担起草全局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文明城市建设、工会、禁毒、平安新蒲等工作;承担效能建设、信息、安全保密、综治、政务公开办理12345热线服务工单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干部队伍建设及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重大事项、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接法律顾问,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工作;承担(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承担政务中心窗口工作;对接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推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及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新型城镇化股)承担新蒲新区工作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战略问题;编制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有关区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分析和汇总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负责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经济调控的对策建议;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负责申报省级前期工作经费;统筹全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工作统筹组织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相关工作;参与拟定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新型城镇化发展重大问题;指导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监测工作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交通重大项目布局和相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拟定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实施;承担铁路和民航建设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审核申报新型城镇化、交通项目资金。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指导和综合协调全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全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跟踪、评估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问题;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全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组织拟订全区大数据发展相关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本级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落实全区大数据、数字经济建设规划,协调推动全区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组织拟定本级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承担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国防动员股(粮食和物价股)牵头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命令等;研究制定全区国动工作有关政策和制度;牵头编制全区国动建设管理、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方案等;牵头落实区国动委联合办统筹协调、督导落实联动机制;负责全区国动潜力资源、人防、军事设施保护、火箭落区、重要目标防护等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级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承担粮食市场供应及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规模、计划建议,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负责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存安全;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粮供应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实施国家粮食流通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指导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区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负责开展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收费管理办法和方案;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依法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以及物资储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承办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办法改革方案,制定《贵州省定价目录》和法律法规授权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依程序组织开展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政策指导;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进行监测,调查其价格及成本的变动情况,分析原因,提出预测、预警及政策建议。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综合分析对外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负责审核申报国外贷款项目、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项目和汇投资项目和资金;参与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推进内陆开放相关工作,承担“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职责;承担区域合作交流工;协助组织实施对口帮扶城市有关工作;承担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下属事业单位

遵义市新蒲新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遵义市新蒲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科级事业单位。中文域名为遵义市新蒲新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公益。

职能职责:

负责项目前期报批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协调解决建设项目相关问题;对项目信息、产业发展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内设机构职责:

(一)项目评审服务股为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决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提供技术咨询、评审服务;研究项目投融资政策、技术服务标准,对项目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权限内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提供技术建议;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评价,以及工程结算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工作;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季度工作推进计划。承担项目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固定资产投资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牵头组织中央和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负责申报审核政法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及配置基础设施、公共租赁住房等权限内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向金融机构推荐申贷项目;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项目申报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开展从规划到开工建设阶段项目谋划储备工作,负责项目五库建设和动态跟踪服务工作,对项目信息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协助综合规划制定项目谋划目标考评制度,提出高质量考核建议;负责项目谋划培训服务工作。负责500万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至完工阶段项目统筹协调服务工作,跟踪服务项目建设情况,承担遵义市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对项目信息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申报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并定期调度运行情况。承担项目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产业发展股(大数据发展股)组织编制全区第三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全区第三产业发展,监测分析第三产业经济运行,组织申报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协调推进第三产业重点企业培育和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促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全区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以及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承担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服务,协调推动大数据领域科技创新和重大项目布局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大数据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协调联系区级通信运营企业有关工作。组织拟定全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跟踪分析研判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推动民营经济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全区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提质发展研究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库建设有关工作承担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以工代赈计划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推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协调新区社会事业、新型工业化以及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专项规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申报社会事业、工业、农业等行业领域上级专项资金承担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567

三、监督投诉

息公开监督电话:0851-27903241

信息公开监督信箱:xpxqfgj@163.com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567

邮 编: 563000

遵义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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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站简介‌ ‌遵义市政务服务网‌是遵义市政府打造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简化办事流程,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平台整合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资源,覆盖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高频服务事项。 ‌官方网址‌:遵义市政务服务网(可通过。。。
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51-27903441

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四十二中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9:00-11:50,下午13:30-17:00; 周末值班:上午09:00-11:50,下午13:30-17:00;星期五:上午09:00-11:50(星期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0851-27613413 ,传真电话:0851-27613012

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1号楼B区6楼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08:30-12:00 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

咨询电话:0851-28655297

办公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四十二中旁开投大厦 , 邮政编码:56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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