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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蒲新区农林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章草案;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统筹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统筹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行业系统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统筹管理外来物种;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统筹开展农业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2.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标准,制定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保护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湿地保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森林、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协助公安开展涉林案件查处;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林业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区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统筹负责林长制工作。
3.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库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大中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改造、维护及管理工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实施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协助和配合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配合做好跨县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提出并协调落实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协助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配合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城镇供排水管理有关法规规章;编制并实施供排水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城镇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申报和上级资金支持工作,促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的社会化运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供排水相关工作;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责任。
4.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5.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职责调整
将原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管理职贵划入区农林水务局(乡村振兴局)。
咨询电话:0851-27903441
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四十二中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9:00-11:50,下午13:30-17:00; 周末值班:上午09:00-11:50,下午13:30-17:00;星期五:上午09:00-11:50(星期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咨询电话:0851-27588200 传真号码:0851-27588133
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东路9号 ,邮政编码:5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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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851-28655297
办公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四十二中旁开投大厦 , 邮政编码:5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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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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