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医疗保障业务咨询、培训和参保对象查询服务等事项。
(二)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和医疗救助,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上级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完善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等政策及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上级药品、医药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确定和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和指导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九)制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责调整: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区发展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区医保局。
(十四)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五)与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 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咨询电话:0851-28216256 投诉电话:0851-28239444
办公地址: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嘉陵江路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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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医疗保障局业务股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遵义市汇川区医疗保障局监督管理股拟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拟订全区医疗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监督全区医疗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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