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中共息烽县委办公室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息委办字〔2019〕45号)《中共息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息烽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息编办通〔2020〕27号)和《中共息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息烽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更名为息烽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通知》(息编字〔2019〕12号)文件规定,息烽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二)拟定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综合性管理意见,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牵头建立与国家、省、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政府应对灾害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县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按规定管理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单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规定负责全县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县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规划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县际跨区域交流合作和应急救援。
(十七)结合本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负责本部门“放管服”及权责清单相关工作。
(十八)职责调整。将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除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原县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原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县水务管理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原县农业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草原防火、原县生态文明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林业绿化局)的森林防火职责,以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等整合,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务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息烽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灾害应急救援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息烽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管理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要求建立与国家、省、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种灾害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落实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要求。
(2)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息烽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务管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息烽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息烽县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及其他恶劣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务管理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动用救灾物资,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并组织调出。
(2)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县应急局负责指导县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委托县应急局承担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物资调出。
第四条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工科(办公室、防灾减灾救灾科、科信科)
负责本部门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本部门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机关后勤、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重要文稿起草审核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等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拟订息烽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对接气象等部门及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息烽县总体应急预案、指导编制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承担应对灾害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县际跨区域交流合作和应急救援工作;衔接驻县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军民融合工作。承担县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拨、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县内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组织起草全县消防综合性管理意见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承担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及其他恶劣天气期间防御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
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备案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审核颁证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除省、市负责以外的非煤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承担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关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县安委办工作科(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科、执法工作科)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拟订县安委会(办)有关制度规定,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组织筹备召开重要会议;承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和调查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议;研究起草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建议;组织拟定全县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统计数据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承担依法依规指导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监督、评估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承担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依法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案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县级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与更新工作。督促引导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规定开展教育培训,指导协调县级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依法负责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拟订执法计划以及承担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应急管理领域举报投诉;负责执法系统的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二、关于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
调减县应急局行政编制2名。调整后,县应急局行政编制为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担任息烽县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不含其他兼职);增设政工科科长1名(副科长级);股级领导职数3名。
三、关于事业单位及事业编制调整
(一)在所属事业单位息烽县应急救援中心加挂息烽县综合应急救援队牌子。
(二)按规定派驻所属事业编制人员作为驻矿安监员对非煤矿地下矿山实施巡查和驻矿监管。
(三)核定息烽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18名(管理人员17名,工勤人员1名)。
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咨询电话:0851-87989237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大楼A区6楼,邮政编码 550018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1-87721549 传真号码:0851-87726046
办公地址:贵阳市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邮政编码:551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