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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以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办理涉及上级部门交办的立法调研和相关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四、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县司法局。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放管服”及权责清单相关工作。
十一、职责调整。
1.将原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
2.将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职责整合到县司法局。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51-87987199 ,传真号码:0851-8798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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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及律师工作管理科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各乡镇(社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工作。
息烽县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科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
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息烽县司法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阳街道福寿路4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