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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贯彻执行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二)承担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及互联互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化应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三)拟订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对外交流合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工业企业煤、电、油、气、运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参与铁路运输和交通综合运输协调;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五)负责提出工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申报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县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工业产业基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初审工作。
(六)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省、市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合做好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做好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以及配合做好工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工作;承担原材料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全县重要矿产资源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原材料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指导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负责督促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发展情况,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工业园区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九)贯彻执行促进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策;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及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按规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十)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数据技术标准,研究拟订基础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技术规范和范围。协调、组织实施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开放,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应用,配合市级统筹推进“数智贵阳”建设;负责统筹数据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化安全等级保护、应急协调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信息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互联网+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县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互联网+应用工程”。
(十一)统筹协调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联系在县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工作;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推进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建设工作;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大数据、信息化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拟订县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统筹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
(十二)负责全县电力、煤炭等专业能源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衔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煤炭管理业务。负责全县工业领域电力设施建设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电力相关政策措施;编制工业年度用电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协调电力监测预测和运行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大用户直供电提供协调服务;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热价格制定和电力运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三)负责工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工业、信息化人才教育有关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
(十六)承接中央、省、市下放的权力事项。
(十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石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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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经济发展科贯彻执行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组织实施国家及省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编制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修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科(煤矿安全监管科)贯彻执行煤炭发展规划和政策;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煤矿初步设计和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以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承担煤炭行业技术改造、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电煤供应保障等工作;
修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科组织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备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报备工作;负责本局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复议、
修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科(煤矿安全监管科)承担煤炭、电力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煤炭发展规划和政策;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煤矿初步设计和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以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承担煤炭行业技术改造、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电煤供应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