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职能信息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财政、金融方面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 负责制定财政金融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改革 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金 融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经开区税政事项;拟定执行经开区与街道办事处的分配政策。
(三) 负责经开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经开区年度 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全区预算 及其执行情况报告、调整报告、决算报告,负责审核批复部门(街道办事处)的年度预决算,组织拟定经费开支标准、金额。
(四)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经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五) 贯彻执行中央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 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
(六) 负责对经开区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贯 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七) 负责拟定经开区政府釆购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政府集中釆购目录的执行;负责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 责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八) 负责制定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相关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 贯彻执行中央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统筹管理经开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防范债务风险。
(十) 负责建立贯穿经开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体系,推进经开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十一) 负责管理经开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经开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 理;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十二) 负责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监督财政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和经开区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 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的支持。
(十四) 负责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 理和监管。负责收集经开区金融、保险、小贷、担保等金融机构的业务报表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五) 代表地方政府牵头协调防范和打击本地区非法集资犯罪的工作。
(十六) 承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