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市场主体登记平台(海南e登记2.0)”(下文简称“海南e登记2.0”平台),整合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公安刻制印章、税务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等各类开办事项和银行预开户等服务资源,申请人只需要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次材料,就可实现市场主体快速开办,无需在不同平台或部门之间来回跑动,实现申请人可在一个窗口领取完营业执照、公章和发票。
市场主体在设立完成后可随时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协助信息公示”、“注销登记”等服务事项。
(一)登录页面点击“去注册”按钮,如下:
(二)进入注册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带“*”号的都为必填项。
(三)完成后,平台生成实名验证二维码,用“海易办”扫码通过即注册成功。
点击“登记/注册”平台跳转到海南省统一身份验证平台,可通过手机发送验证码登录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还可以通过“海易办APP”扫码登录。
1、申请人可以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填报“设立登记”业务;
2、“设立登记”业务提交后,若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格式化材料,则该业务由系统自动确认(实时办结);
上传的非格式化材料将会转由注册专员审核确认,审核时间为0.5个工作日,待注册专员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确认,办理结果将同步反馈至“海南e登记2.0”平台;
3、“设立登记”核准通过后,需“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署“核准通知书”,办理结果将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4、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的“办件中心”查询所有办理结果。
1、申请人可以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同时采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预约)、办税服务(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事项信息,在“设立登记”业务通过后同步推送至相对应部门;
2、企业“设立登记”业务提交后,若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格式化材料,则该业务由系统自动确认(实时办结);
上传的非格式化材料将会转由注册专员审核确认,审核时间为0.5个工作日,待注册专员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确认,办理结果将同步反馈至“海南e登记2.0”平台;
3、“设立登记”核准通过后,需“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署“核准通知书”,办理结果将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其他申报数据将推送至后续各流程环节办理部门,由各部门完成审批,并将同步办理结果反馈至“海南e登记2.0”平台;
4、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的“办件中心”查询所有办理结果。
1、申请人可以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填报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业务;
2、“变更登记”业务提交后,若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格式化材料,则该业务由系统自动确认(实时办结);
上传的非格式化材料将会转由注册专员人工审核,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待注册专员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确认,办理结果将同步反馈至“海南e登记2.0”平台。
3、“变更登记”核准通过后,需“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署“核准通知书”,办理结果将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4、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的“办件中心”查询所有办理结果。
1、申请人可以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填报市场主体“协助信息公示”事项;
2、可选择是否由登记机关协助公示,选择“是”则“协助信息公示”业务提交后,“海南e登记2.0”平台将同步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选择“否”,则市场主体应当在业务办理完结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3、市场主体“协助信息公示”业务提交后,会由系统自动确认(实时办结),申请人可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的“办件中心”查询所有办理结果。
1、申请人可以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申请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事项;
2、“简易注销”登记业务提交后,若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格式化材料,则该业务由系统自动确认(实时办结);
若需要上传非格式化材料的,业务将会转由注册专员人工审核确认,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待注册专员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确认后,办理结果将同步反馈至“海南e登记2.0”平台。
3、“简易注销”登记核准通过后,需“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署“核准通知书”,办理结果将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4、市场主体“简易注销”业务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的“办件中心”查询所有办理结果。
1、申请人可以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申请市场主体“普通注销”登记事项;
2、“普通注销”登记业务提交后,若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格式化材料,则该业务由系统自动确认(实时办结);
若需要上传非格式化材料的,业务将会转由注册专员人工审核确认,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待注册专员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确认后,办理结果将同步反馈至“海南e登记2.0”平台。
3、“普通注销”登记核准通过后,需“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署“核准通知书”,办理结果将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4、市场主体“普通注销”业务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海南e登记2.0”平台的“办件中心”查询所有办理结果。
请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中是否包含商务部门审批?
自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法》实施,新设立外资企业不论是否在“负面清单”的限制范围内,都不需要在设立时向商务部门申报审批,而是通过“海南e登记2.0”系统直接填报信息报告(模块已集成在设立填报环节),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准入的要求直接登记。
请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材料是否需要提供翻译件?是否需要公证?
原文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外国投资者的所属国家或地区签署《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所在国主管机关签发附加证明书,无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请问,公司简易注销的公告期多少日?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市场主体选择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信息,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届满,相关单位、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应当自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业务提交后在哪里查看进度,怎么领取营业执照?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海南e登记2.0”的办件中心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当前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后,根据业务填报选项内容。设立登记业务可到自助机或属地柜台领取,变更登记业务的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已签署的核准通知书到属地柜台领取。
如遇到特殊情形线上无法办理业务,应当如何办理?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海南e登记2.0”,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业务办理,如果您在网上无法进行实名认证的情况,可以到我们线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由各级市场监管窗口工作人员帮助完成“海南e登记2.0”在线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