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行政。
(二)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监督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三)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四)负责制订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强化“三农”服务意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经济,增加农民群众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立和完善村镇综合公共服务机构,加强村镇集市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抓好村镇日常管理工作,搞好村镇美化、绿化、硬化、亮化和卫生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六)执行国家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抓好本镇单位居民和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积极普及学前教育;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参合率;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抓好文化体育事业建设,活跃城乡文化生活。
(七)负责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农村利益协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八)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抓好农村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推进基层民主进程。
(九)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十)协调各村(社区)、各行业、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十一)负责本镇重大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
(十二)负责承接县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监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等上级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情况:
全茗镇党政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转发和督办落实上级党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政府机关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承担人大、人民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政务公开、纪检监察、组织、党建、人事、宣传、群团、精神文明、文秘、档案、保密、信息、调研、会务、后勤接待、安全保卫、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对台、老干部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新设立全茗镇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镇党政机关综合性机构。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制定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部门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部门联合审批、并联审批;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指导村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加挂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进行管理,不再另增加编制。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中小学义务教育和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加强对全镇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村镇文化网络和村镇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引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指导和协调医疗卫生工作,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和协调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政策、殡葬改革管理、救灾救济和“双拥”工作,加强五保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程,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和宣传工作;制定、申报和组织实施农业、工业、服务业和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行使政府对农业工作的管理职能,指导农民群众发展农业、水产、畜牧、林业等生产,并抓好承包土地、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负责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工作;研究制订本镇扶贫开发的规划、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工作;负责监测和统计全镇贫困状态,检查、收集、反馈扶贫工作的有关情况;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工作,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扶贫物资;负责镇内外扶贫协作工作;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开发服务工作,培育、发展各类第三产业;负责编制本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计划分解落实,组织实施;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总结企业发展和改革经验并及时推广;负责本镇财源培植和税收工作,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赋予本镇配合工作相应的办事权限并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负责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编制、运行情况分析的汇总和上报工作,配合和协调上级物价部门做好物价管理及涉农收费价格的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合署办公)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和目标;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做好镇村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和奖惩兑现工作;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创建活动,建立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和群众评议的长效机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优生咨询与优质服务;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和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镇村两级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牌子)
组织、协调、指导、督促镇属有关部门(单位)、村(居)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并组织开展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普法教育,扎实推进“平安乡镇”构建活动;坚持不定期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建立定期信访案件接访和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综合协调和指挥镇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本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