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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二)承办市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转送、交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我县各乡镇和各部门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结果及落实情况。
(三)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本县辖区内群众到市赴邕进京等越级上访或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的协调处置工作,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承担大新县人民政府群众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ZEISS 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大新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九)负责管理县信访信息中心日常工作;协调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大新县信访局办信接访室协助局领导处理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日常事务。具体负责群众来信的接收、签收、群众来访的接待、登记及相关信息录入、统计工作,维护群众来访秩序,协调相关领导接谈来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