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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龙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3、按照中央提出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以及青年、妇女、民兵等组织的建设。
4、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反腐蚀能力。
5、培养和审批新党员,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审查和鉴定工作,表彰党员中的模范事迹。
6、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教育党员和群众,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决同一切敌对分子和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7、监督辖区内各单位各种执法专业人员不得执法犯法,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保证他们依法独立行使的权利不受侵犯和打击报复。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内的发展计划和预算。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的权利。
10、贯彻执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引导群众进行科技兴农,指导群众积极发展商品经济,保障农村集体、个体发展经济应有的自主权。
1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同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同工同酬和其他权利;履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13、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龙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1、党政机关内设机构
乡党委、政府设党政办公室(不定级)。乡政府实行助理员制,根据实际需要设民政助理、财贸助理、农林水利助理、人事劳动编制助理、计划生育助理、科教文卫助理、国土建设环保助理、计划统计助理、司法助理9个助理员职位(不定级)。
2、乡一级设人大机构,不设政协机构。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3、人民武装部、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税务所、工商所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党政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将执行情况向党委、政府汇报。
2、负责协调全乡工农业生产的统筹规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党务、政务、组织人事劳动编制管理以及全乡党员教育、政策宣传等方面工作。
4、负责对全乡重要情况进行分析,向乡党委、政府及上级党委、政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信息和建议;做好上呈下达,保证政令畅通。
5、负责党的纪律检査、人大事务、行政监察、督查等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审核,以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下属单位工作。
6、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
7、负责协调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调解工作
8、负责文书、档案、保管、保密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关保卫、财务、后勤、卫生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771-881235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龙州镇兴仁街127号龙州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