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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公安厅、崇左市公安局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负责全县公安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和推进我县公安工作的改革;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
(三)掌握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崇左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查处治安案件、处置各类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负责查处全县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门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工作。
(七)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负责维护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验和驾驶员考核、驾驶证件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做好全县公安执法的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重要党政领导人、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等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制度和标准的落实工作。
(十六)按国家规定对武警龙州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全县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
(十八)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督察工作。
(十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崇左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领导
(一)农 虎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兼)主持领导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联系龙州边境管理大队,龙北农场保卫部,公安第一党支部。
(二)李剑锋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党建、意识形态、队伍正规化、绩效考评、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刑事侦查等方面工作。
联系驻局纪检监察组,公安第二党支部。
(三)黄家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负责公安信息化、项目建设、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社区(农村)警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所分管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联系派出所所在乡镇的扫黑除恶和反走私等方面工作。
联系城厢、城南、上降派出所,公安第三党支部。
(四)卢 勇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
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协助分管警务督察大队(含审计)
联系公安第四党支部。
(五)唐剑明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副局长(兼)、龙州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负责边境管理、反走私和所分管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所分管派出所所在乡镇的扫黑除恶等方面工作。
分管边境管理大队,下冻、那花、金龙、科甲、水口、彬桥边境派出所,叫堪、罗回、板化、龙州边境检查站。
(六)冯森智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监所管理工作、执法规范化、禁毒整治以及分管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联系派出所所在乡镇的扫黑除恶和反走私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武警龙州内卫中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崇左市森林公安局弄岗派出所,逐卜、响水、上龙、八角、上金派出所,公安第五党支部。
龙州县公安局共设置14个公安派出所(含边境所)。即城厢、城南(合并办公)、响水、上降、上龙、上金、逐卜、八角派出所;彬桥、下冻、金龙、科甲、水口、那花边境派出所,
龙州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