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一)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制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负责本级机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登记确认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三)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监督执行,负责对承接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等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并组织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
(五)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城市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职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全县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试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七)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负责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监管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九)承担墙体材料革新的职责。执行发展应用研究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
(十)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组织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等工作。参与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等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建安劳保费收缴、调拨、使用。
(十二)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人民防空设计审批和验收,负责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核准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财务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建设领域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局管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机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
提出全县扶持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城乡建设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劳动工资。
(二)住房保障股。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的职责。组织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政策,组织申报和使用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负责保障房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批,负责公租房小区的维护与管理,管理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
(三)行政审批和房地产建筑市场监管股。承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的职责。负责勘探施工备案、设计图纸审图报告(含消防、防雷)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审批。
承担规范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行为监管的职责。研究编制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地方管理办法,负责“三包一靠”违法行为查处、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工程清欠管理。
承担规范建筑招投标活动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职责。参与拟订县级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根据诚信系统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活动,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
(四)村镇建设股。承担村镇建设的组织和指导的职责。规范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组织和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和落实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包括乡村风貌改造、农村改厨改厕、乡镇村屯污垃建设),组织或指导各类村镇建设(包括特色乡镇、重点镇、试点镇、古民居古村落建设)。
(五)建设安全监管股。承担墙体材料革新的职责。执行发展应用研究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
承担建安劳保费收缴、调拨、使用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实施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收取拨付调剂工作,负责对施工企业劳保费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编报劳保费收支报表、业务经费预决算表。
(六)市政园林和项目管理股。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城市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和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和绿色建筑,落实建筑节能减排任务。承担城镇污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职责。拟定城镇污垃项目建设计划,申报城镇污垃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开展城镇污垃项目建设,维护管理城镇污垃项目日常运营。
(七)人民防空管理股。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人民防空设计审批和验收,负责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核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