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崇左市龙州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崇左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起草全县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实施环境保护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草拟全县重点区域、河流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订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并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对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有关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提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市级责任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申报或审批建议,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监督全县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组织实施龙州县生态县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反生物、反化学、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工作,承担全县核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受理我县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申请。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1-881235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龙州镇兴仁街127号龙州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1-7836108 传真:0771-7827066
办公地址:崇左市金鸡路8号, 邮编:532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崇左市龙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简称环评股)负责从源头准入到污染物排放许可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拟定并组织实施政策、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承担权限内的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