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基础教育股
财务与基本建设股
人事教师股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崇左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参与起草有关教育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落实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天等县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核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和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落实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做好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负责全县教师工作,配合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落实全县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1)3532059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天桃路78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全程网办7*24小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除法定节假日外。
咨询电话:0771-7835759、7870622,法定节假日值班电话:0771-7870565
办公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 , 邮政编码:5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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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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