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股
预算股
国库股
行政政法股
经济建设股
教科文股
社会保障股
农业股
企业肌
人事股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农村财政财务管理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股
会计管理股
监督检查股
债务管理股
法规税政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纪检监察室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税收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本县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财政分配和分级管理体制。
(二)负责提出全县财政、预算、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地方性规章项目的建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监督全县各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管理本级各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市场监管。
(五)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本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和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承办和监督全县财政公共支出和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上报,可行性报告以及设计和措施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协助上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组织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职称考试,管理会计职称,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监督和管理乡镇、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活动监督检查财政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三)承担政府(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算、决算的审查工作和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核查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十四)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制定本县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计划,组织全县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1)3532059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天桃路78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全程网办7*24小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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