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工作职责:
1.拟定气象工作思路和发展规划,承担县人民政府赋予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审核签发天气预报和灾害天气警报的发布,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的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和气象服务;负责气象观测环境的保护;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全县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职能,对全县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防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负责新建设施防雷装置(工程)设计文件的图纸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氢气球安全施放和气象灾害的技术鉴证工作。
3.参与政府的气象防灾减灾决策,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联防,组织指导气象灾害的连续实时监测和暴雨、寒潮、台风、雷电等气象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
4.负责全县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短期气候预测,城乡环境天气预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农业气象预报情报和气候评价等统一制作发布,组织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有关建设、规划项目的气象资料审核。
5.对其他部门在县内设置的气象台站及农村气象观测网站实施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6.组织气象科研和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宣传气象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意识和气象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意识。
7.承办上级气象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771)3532059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天桃路78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全程网办7*24小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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