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落实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作。
(四)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市本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落实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全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监督管理职责。
(九)组织监督林业种苗工作。负责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开展全市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有农、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市本级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全市林业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林业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咨询电话:0771-1234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凭祥市友谊关大道40号凭祥市政务中心1~3楼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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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7号, 邮政编码:5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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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凭祥市林业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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