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崇左市江州区委员会办公室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江州区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江办发〔2021〕24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崇左市江州区太平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太平街道党工委)是中共崇左市江州区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崇左市江州区太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太平街道办)是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为正科级。
第三条 太平街道党工委根据江州区委的授权,负责街道辖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工作,是地区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太平街道办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州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崇左市江州区太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崇左市委和江州区委关于街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街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第四条 按照以上职责,江州区太平街道党工委、太平街道办事处设 4 个内设机构,设 5 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合署办公。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协调和联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为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党群服务中心为街道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与党群服务中心实行合署办公。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为党员和群众提供政治生活和综合性服务场所;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并提供有关工作指导;协助街道党工委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整体设置、加强志愿者自身业务能力建设,策划和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本区域党员服务网络的建设、展示党的建设成果、推进城乡区域化党建工作等;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共管理办公室为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公共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为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公共管理办公室与公共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合署办公。
公共管理办公室。承担大服务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拟订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发展引导、农业、水利和农村经营、畜牧水产、移民、统计、审计、商贸流通促进、烟草管理、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区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落实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电影、体育、卫生健康、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公共气象等公共事务相关管理;负责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财产,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抓好财源建设工作,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指导街道政务服务工作。
公共服务中心。承担产业发展、农业水利技术推广、农业技术的引进、实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农作物病虫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农机、甘蔗生产、移民、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农村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营商服务、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国有资产监管、烟草管理、社会事务、社会救助、民政、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统计、审计工作,商贸流通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具体事务工作职能;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平台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旅游、教育、科技、体育、广播电视电影、卫生健康、公共气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按时足额拨付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伤残军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参战参核人员的抚恤补助金;做好“双拥”工作,组织开展军民共建、军民联谊活动;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维修工作,承办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街道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实行合署办公。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平安综治、信访维稳、民族宗教、全科网格、应急指挥、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研究制订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协调矛盾纠纷调处、应急救援处置相关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协助等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平安综治、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网格化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街呼区应,上下联动”综合治理平台的指挥调度工作;承接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民事纠纷调解、治安保卫、违法整治、维护社会秩序、铁路护路、食品安全检查等具体工作任务;协助做好辖区内市场环境秩序、文化安全、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日常巡查工作;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中的案件分发、跟踪落实、核实结案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基础网格、数字化城市指挥、基层社会治理等网格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做好基础网格划分、网格调整、房屋编码等工作。做好基础网格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及时采集和报送各类矛盾纠纷、隐患问题等事件信息,并对有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协助开展综合治理、综合服务指标考核工作。
(五)乡村建设管理中心(挂乡村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为街道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含林业)、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和消防管理、交通运输、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征地拆迁、市容市政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上述领域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承办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和业务。根据委托统一承办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相关审批管理业务和执法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工信、市容市政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咨询电话:0771-7820027 , 传真电话:0771-7821832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1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71-798839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城西路50号(江州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