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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崇左市江州区经济产业园、 崇左华侨经济管理区)党政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 崇左市委和江州区委关于乡镇、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园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 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 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 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的干部工 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政法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 制和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 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打造 经济发达镇的目标,实施园区和城镇建设,加快发展蔗糖循环经 济、电商、休闲旅游、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 转变。负责推动辖区内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民增收,全 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负责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抓好辖区内水产畜牧兽医、林业、水利、交通、 卫生健康、社保、科技、合作医疗、环境保护、村镇管理、人口管理、民生保障、安全生产、人民武装、退役军人、民族宗教等 区域性、综合性工作。
(六)统筹做好招商引资、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 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 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七)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上级职能部门 在辖区内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负责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信访以及矛盾纠纷调解、 社区矫正、禁毒、反邪教、帮教安置等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普 法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保护 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 会安定。
(九)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 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 化城乡环境。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深化村(居) 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 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 监督管理机制。
(十二)研究决策经济产业园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重要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 崇左市有关经济产业园区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以及江州区委、 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十三)制定经济产业园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优 惠政策并报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并根据 总体规划编制详细规划;负责提出项目开发建设用地的选址与定 点工作。在经济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设用地,经管委会作出选址定 点安排后由相关部门申办选址定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五)负责组织经济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十六)负责经济产业园区的土地管理,协助当地政府依法 做好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出租、土地作价入股等工作。
(十七)负责经济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编制招商计划, 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服务及管理工作。
(十八)协调有关部门设立经济产业园区分支机构或派出机 构的工作。
(十九)对经济产业园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和提 供协调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江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 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与崇左市江州区新和华侨农场的有关职责分工。 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崇左市江州区经济产业园、崇左华侨经济 管理区)主要负责农场的社会事务管理,新和华侨农场主要负责 农场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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