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联系电话:0771-7834868 传真号码:0771-783485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7号, 邮政编码:532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English website:Click to visit the English website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市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四)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市市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全市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本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应急管理局在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与扑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的扑救,指导和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2)市林业局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工作;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森林和草原火灾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3)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4)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委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组织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政策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全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级的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二)荒漠化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科(崇左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全市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市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指导全市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石漠化地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综合管理全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培育。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市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全市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全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崇左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科(林长制工作科)。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市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市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市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市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市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国有林场。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及湿地管理科。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五)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负责全市林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加林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指导全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承担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林业乡村振兴、行业扶贫、安全生产和林区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全市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
(六)规划财务科。组织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自治区级资金、市本级资金,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政府采购和直属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八)森林草原防火科。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要求,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全市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陈玺
咨询电话:0771-798811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花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1-2266213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