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负责人:杨为志(金秀瑶族自治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拟订全县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学交流和技术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乡镇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实施工业、能源、农业、投资、贸易、国民经济核算及第三产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增强统计数据的匹配性和协调性,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
(九)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十)依法审批(备案)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一)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完善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负责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基层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2-6217176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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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772-4278800
办公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4楼 邮编:54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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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秀瑶族自治县统计局计算股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全县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指导全县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