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忻城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忻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来宾市委和县委关于政务服务监督、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监督、大数据发展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忻城县政务服务监督,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等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大数据发展、数字忻城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二)负责拟订“放管服”相关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大数据发展、数字忻城建设相关行业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四)负责对进驻忻城县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忻城县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忻城县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
(五)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忻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忻城建设的意见建议。
(六)负责拟订忻城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信息化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
(八)负责统筹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
(九)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公共应用平台和公共支撑平台建设,负责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和电子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网站、政府热线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
(十)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负责全县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十一)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县城、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
(十二)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忻城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2-5512582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164号 邮编:5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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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政务管理股。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忻城县本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忻城县政务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