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渔业维权护渔。
(七)监督管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武宣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县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武宣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并组织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承担武宣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监督管理全县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工作及动植物检测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辖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武宣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上级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定全县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六)拟订糖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糖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优化糖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蔗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七)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糖业运行态势,统计并按权限发布糖业相关信息,开展行业损害预警预测工作。拟订糖业近期调控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糖业发展重大问题。
(十八)统筹管理全县糖料蔗生产、制糖加工、食糖流通工作。
(十九)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糖料蔗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县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统筹推进糖业企业转型升级,指导企业开展联合重组工作。负责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糖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项目,对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对甘蔗多样性产业发展、糖业循环经济与综合利用进行政策研究与指导。统筹协调糖料蔗种植和糖业科技攻关等工作。指导全县糖业开展国际合作,提出利用外资和“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在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武宣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贯彻实施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机化管理的办法;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农业机械化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监督实施。
(二十三)负责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发牌发证(含跨区作业证)、入户管理、年度检验、技术检测,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等。
(二十四)负责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供应网点宏观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农机维修质量和农机产品质量的调查、监督、管理。
(二十五)负责全县农机化管理、培训、推广、供应维修、安全监理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生产、经营服务、业务发展计划、规划及审定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职能转变
(二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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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武宣县农业农村局法制农安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农药管理股)。承担全县农业农村有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