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来宾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市直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和市政府大院内各单位房屋维修等。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周转住房的规划改造、建设监管、调配管理和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
(三)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管理。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四)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市政府办公室。在市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大院及相关综合办公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信访、公安等部门妥善处理群体上访事件。
(六)负责管理市政府大院的机关事务工作。
(七)负责市处级领导干部生活服务的协调、保障、管理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1.在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上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规划、建设、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市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审核以及投资安排等,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等。市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使用、维修等有关管理工作,由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在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上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在监督问责方面,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审计局负责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定期与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交换公务用车注册登记信息、使用状态、违章信息等情况,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制定市本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根据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定期对本级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和公务用车租赁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市本级公务用车的处置由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报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二、主要领导
符红,女,汉族,1968年05月出生,湖南桃江人,1986年07月毕业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师范学校,1986年07月参加工作,1990年0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西合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772-12345,0772-891978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人民南路16-11号合山市政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合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股。负责政府大院及相关综合办公大院的安全保卫、交通秩序维护、安防管理工作。协助信访、公安等部门妥善处理市政府大院群体上访事件。负责市政府大院及相关综合办公大院的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所管区域做好防火、防盗等内保工作。